「無病無痛,可唔可以訂立預設醫療指示?」
同行 Alongside
最後更新日期:2026/10/12
預設醫療指示是體現醫療自主的重要一步
可以。
根據《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年滿18歲、並在訂立時有精神能力就維持生命治療作出決定的成年人均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AMD),不論是否已經患上末期疾病。
因此,隨著《條例》正式生效,預設醫療指示不再只是病危時才需要處理的文件,而是成年人在仍然清醒、有能力作決定時,預先記錄醫療意願、守護終生自主的一項重要工具,代表了香港社會對預設醫療指示的一次重要觀念轉變。
有病先可以訂立AMD?
過往香港的預設照顧計劃及預設醫療指示,主要在公立醫院的腫瘤科、紓緩治療科及老人科推行。很多人第一次聽到預設醫療指示,往往已經是自己或家人患上嚴重疾病,需要開始討論晚期照顧的時候。
然而,《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於2026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後,預設醫療指示有了清晰的法定框架。法例確認,任何年滿18歲、並具有相關精神能力的成年人,只要經過充分解說及符合訂立程序,都可以訂立預設醫療指示。
因此真正的門檻是你能否理解自己的選擇,以及是否經過審慎考慮後,自願作出決定。
我們服務過的訂立者,很多都不是年老或病重人士
自成立至今,同行 Alongside 已經協助超過300名市民訂立預設醫療指示。
根據我們的數字,截止至2026年5月31日,約一半訂立者的年齡小於 65 歲;超過七成人身體相對健康,或只有高血壓、高血脂等穩定的慢性病,並非想像中的年老或患上末期疾病的病人。
自《條例》正式生效後,這個趨勢更加明顯。大多數接觸我們希望透過同行 Alongside 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人士均希望在自己仍然清醒、健康時,盡早訂立,將自己的想法清楚地紀錄下來,保障自己的醫療決定得到尊重。
對相對健康及年輕的人而言,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其中一個重要考慮,是「持續性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昏迷」的狀態。嚴重交通意外、運動創傷、腦部受傷或突發疾病,都有可能令一個原本健康的人,在很短時間內失去表達及作出醫療決定的能力,當事人已經再沒有機會在病床前補做決定;對於經常參與高風險活動(如滑雪、深潛等)的人而言,預先作好安排尤其重要。
獨身人士更有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急切性及誘因
在我們接觸的訂立者當中,不少人的主要動機並非疾病,而是身邊沒有近親,或沒有一位肯定能夠在關鍵時刻清楚轉述其意願的人。
我們服務了很多單身、離婚、喪偶或性/別小眾人士,他們沒有傳統家庭網絡,甚至沒有「緊急聯絡人」在緊急情況下醫護人員可以聯絡。對他們而言,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具有一定的迫切性,白紙黑字地紀錄低自己的醫療決定,讓醫護人員遵從,確保自己的意願能夠被尊重。
觀念轉變,不代表人人都要立即簽一份
法例容許健康成年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並不等於每個人都應該在18歲生日後立即簽署,亦不代表越早訂立便一定越好。
健康時,我們未必能夠預計日後會患上甚麼疾病;同一項維持生命治療,在不同病況下亦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效果。人的價值觀、對疾病及殘障的接受程度,也可能隨著人生經歷而改變。
你可以及早了解、開始與家人或朋友討論,進行預設照顧計劃;至於現在是否適合正式訂立,則應在註冊醫生充分解說後,按照自己的健康情況、生活背景、風險及價值觀作出決定。
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不是一勞永逸的決定
健康情況會變,醫療技術會進步,人際關係及個人想法亦可能隨著時間而改變,你今天可以接受或不能接受的治療,數年後未必完全一樣。因此,當我們在年輕、健康時訂立預設醫療指示,訂立後的定期檢視便更加重要。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的指引提醒,健康人士應定期檢視自己的意願,尤其在確診嚴重疾病、健康狀況明顯改變、經歷重要人生事件,或發現原有選擇已經不再符合自己想法時,重新審視並按需要更新或撤銷指示。更重要的是,請把最新想法告訴你最信任的人。對方可以是家人、伴侶、朋友或家庭醫生,讓他們知道你已經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以及你為甚麼作出這些選擇。
真正的終生自主,不是簽完一份文件便告完成,而是在一生不同階段,仍然有機會把自己的意願想清楚、寫清楚,也讓最親近的人聽清楚。

